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是深圳市宝安区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3月8日正式揭牌。

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起草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监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建设,落实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并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落实医疗机构落实药事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本区爱国卫生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加强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家庭医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功能。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统筹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干部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二) 研究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